
縣直有關單位,局直屬單位、機關各股室、各鄉鎮財政所:
為進一步加強財政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嚴肅財經紀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湖南省財政監督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省廳2014年工作安排和東安縣財政2014年工作要點要求,以服從大局,服務改革、發展為宗旨,按照財政監督轉型目標要求,切實規范財政行政行為,提升財政監督效能,促進財政管理水平。為加強信息、資源共享,避免重復檢查,經與縣監察局、縣審計局共同商議,報縣人大財經工委審定,我局制定了2014年財政監督重點檢查和調研、調查計劃,現將計劃內容通知如下:
一、財政收入檢查、調研
1、非稅收入“收支兩條線”執行情況檢查
檢查單位:縣農業局、縣林業局、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畜牧水產局、縣衛生局、縣環保局、縣商務局、縣文廣新局、縣編委辦、縣供銷聯社、縣移民局、縣糧食局、縣藥監局、縣公路局、縣房產局、縣國土局
檢查內容:非稅收入是否按《湖南省非稅收入管理條例》規定執行。
檢查時間:2014年9-10月
責任單位:非稅收入管理局、監督檢查局
聯合參加檢查單位:縣紀委、縣監察局
2、水資源費征收情況檢查
檢查單位:縣水利局
檢查內容:縣水利局是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湖南省水資源費征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的規定代征代繳水資源費
檢查時間:與水利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檢查同步進行
責任單位:監督檢查局、非稅收入管理局、
3、社會撫養費征收情況檢查
檢查單位:縣計生委和鄉鎮財政所
檢查范圍:2012-2013年社會撫養費征收情況
檢查時間:與鄉鎮財政所檢查同步進行
責任單位:教科文股、監督檢查局
聯合參加檢查單位:縣紀委、縣監察局、縣非稅局
4、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政策執行情況專項調查(全省開展的上下聯動調查項目)
調查對象:國稅局、地稅局、人民銀行及部分交通運輸業和現代服務業。
調查內容:營改增政策執行、試點運行情況;主要成效、存在的問題及對納稅人的影響等
調查時間:2014年3-6月
牽頭單位:縣人大財經工委
責任單位:監督檢查局、預算股、縣國庫集中支付中心
5、縣本級稅收收入質量調查、調研
調研單位:縣地稅局、縣部分納稅企業及相關單位
調研內容:稅收征管部門是否按有關稅法規定征繳稅款,是否存在多征、緩征、不征、少征現象;納稅企業是否按規定及時申報納稅,是否存在偷、漏稅現象;財稅優惠政策是否正確執行到位;縣委、縣政府出臺的優惠政策期限已過相關企業、單位是否仍變相執行。
調研時間:2014年3-6月
牽頭單位:縣人大財經工委
責任單位:縣財政監督局、預算股、縣國庫集中支付中心
聯合參加調研單位:縣紀委、縣監察局
二、財政資金使用績效評價監督檢查
6、合格學校建設和校車管理使用
檢查單位:縣教育局,2011年至2013年合格學校建設項目單位,配備校車的中小學校及幼兒園
檢查內容:合格學校建設立項是否合理、項目建設資金預、決算及評審情況,竣工后是否及時結轉固定資產及存在其他工程建設質量問題情況,是否達到預期目標效益;校車管理使用是否規范,是否存在張冠李戴、作為擺設等現象,是否存在亂收費、傷民現象。
檢查時間:2014年7月
責任單位:教科文股、財政監督局、績效評價股、投資評審中心
7、人畜安全飲水工程
檢查單位:縣水利局及人畜安全飲水工程項目建設單位
檢查內容:項目立項是否合理、是否如期完工、資金使用是否規范,是否存在挪用、截留現象,是否達到預期目標效益。
檢查時間:與水利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檢查同步進行
責任單位:經建股、財政監督局、投資評審中心
8、2011-2013年科技資金管理使用情況
檢查單位:縣科技局
檢查內容:科技經費使用是否規范,是否存在巧立明目套取、截留科技經費,是否存在挪用科技經費用于彌補辦公經費及挪作他用現象
檢查時間:2014年9月
責任單位:財政監督局、績效評價股、教科文股
三、專項檢查
9、“小金庫”專項治理
檢查范圍和單位:將“小金庫”治理工作融于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之中,認真開展“小金庫”治理工作回頭看,重點檢查中小學校的學生伙食費收支管理情況,各種協會組織是否又重新掛靠在主管部門,是否存在以主管部門名義收取各種會費等情況,群眾有反映及有舉報線索的單位
檢查時間:全年
責任單位:監督檢查局、非稅局
聯合參加檢查單位:縣紀委、縣監察局、縣審計局
10、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項目資金專項檢查
檢查單位:縣農業局
檢查范圍: 2011—2013年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項目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
檢查時間:2014年 9月
責任單位:農業股、財政監督局、績效評價股
聯合參加檢查單位:縣紀委、縣監察局、縣審計局
11、水利專項資金
檢查單位:縣水利局
檢查范圍: 2011—2013年水利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
檢查時間:2014年9月
責任單位:農業股、財政監督局、績效評價股
聯合參加檢查單位:縣紀委、縣監察局、縣審計局
12、義務教育經費管理使用
檢查單位:大盛中學、南橋中心小學、花橋學校、蘆洪市中學
檢查范圍: 2011—2013年義務教育經費保障及管理使用情況和全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學生伙食收支情況檢查。
檢查時間:與中小學校學生伙食費使用情況檢查同步進行
責任單位:教科文股、財政監督局
聯合參加檢查單位:縣紀委、縣監察局
13、強農惠農專項資金檢查
檢查單位及范圍:⑴縣能源局管理的2011-2013年強農惠農資金;⑵新村辦所管理的2011-2013年新農村建設資金;⑶白牙市鎮2011-2013年失地農民生活補貼資金;⑷退役士兵自主擇業一次性經濟補償;⑸石期市鎮、大江口鄉2011—2013年“一事一議”建設資金;⑹移民局2012—2013年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資金的安排和使用情況;⑺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發放情況;(8)有關鄉鎮征地補償資金管理使用情況。
檢查時間: 全年
責任單位:財政監督局、經建股、農業股、社保股、教科文股、綜改辦、綜合股、績效評價股
聯合參加檢查單位:縣紀委、縣監察局、縣審計局
14、土地整理、儲備耕地情況檢查
檢查單位:縣土地整理中心、土地儲備中心
檢查范圍:2011年至2013年度土地整理項目建設情況及土地儲備使用情況
檢查時間:2014年10月
責任單位:財政監督局
聯合參加檢查單位:縣紀委、縣監察局
15、就業專項資金收支管理檢查
檢查單位:縣人社局
檢查范圍:2011-2013年就業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
檢查時間:2014年5月
責任單位:社保股、財政監督局
聯合參加檢查單位:縣紀委、縣監察局
16、垃圾處理費、污水處理費管理使用情況
檢查單位:縣城管局及相關單位
檢查范圍:2011-2013年垃圾處理費、污水處理費管理使用情況
檢查時間;2014年9月
責任單位:財政監督局、經建股
17、節能減排資金管理使用情況
檢查單位:縣環保局
檢查范圍:2011-2013年節能減排資金管理使用情況
檢查時間:2014年10月
責任單位:財政監督局
18、彩票公益金財務收支情況檢查
檢查單位:縣體育局、縣民政局
檢查范圍:2011-2013年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情況
檢查時間:2014年4月
責任單位:綜合股、監督檢查局
四、會計監督檢查
19、醫藥行業和交通運輸業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全省上下聯動檢查項目)
檢查單位:縣民醫院、縣中醫院、縣疾控中心、人民醫院分院、東安縣大眾客運有限公司、東安縣永通公交出租汽車有限公司
檢查內容:新會計制度執行情況;2013年度財務管理、會計核算、成本費用和利潤構成、職工薪酬分配、票價形成機制、固定資產購置及財政資金使用情況,重點是財政資金的投入使用情況和績效監督。
檢查時間:2014年4-9月
檢查單位:財政監督局
20、行政事業單位
檢查單位:部分縣直單位及鄉鎮(與其他專項檢查一同進行)
檢查內容:新會計制度執行情況
檢查時間:全年
責任單位:會計股、財政監督局
21、檢查單位及內容:全縣民辦學校《會計法》和新會計制度執行情況及教師工資發放情況
檢查時間:2014年7月
責任單位:國庫股、會計股、教科文股、財政監督局
五、財政預算執行情況檢查
22、檢查單位:白牙市鎮人民政府、路燈管理所、縣住建局
檢查內容: 2012—2013年度預算收支執行情況
檢查時間:2014年3、11、12月
責任單位:監督檢查局、績效評價股。
六、全縣臨時機構財務收支檢查
23、臨時機構的財務收支情況
檢查單位:縣設臨時機構
檢查范圍:臨時機構成立以來的財務收支情況
檢查時間:2014年11月
責任單位:監督檢查局
聯合參加檢查單位:縣紀委、縣監察局、縣審計局
七、政府性投、融資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檢查
24、政府性投、融資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檢查
檢查單位:東安縣城鎮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檢查范圍:2011年至2013年縣本級政府性投、融資金管理使用情況
檢查時間:2014年10-11月
責任單位:財政監督局、經建股、績效評價股
聯合參加檢查單位:縣紀委、縣監察局
八、財政系統內部監督檢查。
25、局直屬單位、機關各業務股室內部審計
檢查內容:局直屬單位、各股室2014年1月至12月財政資金運行情況
檢查時間:日常監管,實行每月第三方對賬方式進行監督管理
責任單位:監督檢查局
26、鄉鎮財政財務收支檢查
檢查范圍:17個鄉鎮財政所2013年下半年財政預算算執行、財務收支情況和當年財務收支及內部管理情況督查
檢查時間:2013年7月
責任單位:監督檢查局
聯合參加檢查單位:縣監察局、縣審計局
27、鄉鎮財政所長異動離任審計。
檢查范圍:有所長異動的鄉鎮財政所
檢查時間:所長異動后5—30個工作日內
責任單位:監督檢查局
九、臨時工作
28、上級財政部門、本級紀檢監察部門和縣委、政府領導臨時決定需要檢查的項目。
檢查時間:臨時決定
責任單位:監督檢查局
聯合參加檢查單位:有關單位
東安縣財政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八日
責編:東安
來源:縣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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